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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给水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5-2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宿豫区洪泽湖东路给水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3213211604260201-BD-001

  宿豫区城东水厂项目建设处 的宿豫区洪泽湖东路给水工程已经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区 财政资金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宿豫区境内。

  1.2 工程规模:全长约3431米,工程造价约195万元。

  1.3 工 期:3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至工程价款的60%(不扣农民工工资和审计保证金),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0%,余款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两年)一次性付清;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由乙方支付的罚款及违约金。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 宿豫区洪泽湖东路给水工程施工。

  1.7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27.98573万元,发包价:193.787807万元。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3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证);

  4.3 其他条件:

  4.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 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6 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3.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8 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 1507 房间,联系电话: 0527-84387296 );

  4.3.9 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不低于 65 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 http://cxsq.suqian.gov.cn )

  企业信用报告。以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为准,未提供信用报告或信用等级(信用得分)达不到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标处理。

  4.3.10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5 月 25 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下午 17 时 30 分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qggzyjy.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 250 元(含 网上招投标平台使用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 150 元),售后不退。咨询人:刘亚庆,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 , 18051452320 。

  5.2CA 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 CA 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sqggzyjy.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 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咨询方式: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 0527-84396015 。

  6 .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 日9 时 00 分,开标地点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厅【“便民方舟”十一层(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 156 号,人防大厦向西 300 )】。

  7.2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豫区城东水厂项目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长江路19号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19号5楼

  联系人:蔡洁 联系人:杨宁

  联系电话:0527-84495998 联系电话:0527-8435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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