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荣昌区直升镇农村饮水安全小康目标工程已由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荣发改审〔2016〕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重庆市荣昌区直升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荣昌区直升镇自来水厂及辖区内供水范围。
2.2建设内容及工程规模:(一)取输水改造工程:对取水泵房拆除重建,更换取水设施设备,更换原铸铁提水管道;(二)直升自来水厂改造工程。将反应沉淀池拆除重建,对清水池进行增容,拆除重建加氯加药间,更换加氯加药设备,拆除重建送水泵房,更换加压设备,拆除重建管理房,新建厂区仓库用房,新建常规9项水质检测化验室,增设常规9项水质检测设备, 拆除重建部分围墙等,增加水厂自动化控制系统;(三)直升场镇管网改造工程。根据场镇及周边农村的需求,将原场镇铸铁管道改造为PE供水管道,改造管网长度2.24km。(四)直升镇农村管网延伸工程。对直升镇自来水厂已经敷设的主管网进行管网延伸,对未敷设管网的地区新敷设供水管网,延伸管网长度118.67km。以上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本次招标设计文件(施工图、图纸说明等)及清单为准。
2.3工程投资约:390万元。
2.4计划工期:工期9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纸说明、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含补遗、答疑、通知)等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企业独立法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重庆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持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且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或者是已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且项目所配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重庆市外水利水电工程资质的施工企业须提供重庆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入域登记证明复印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5 日起在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rongchang.gov.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报名时间及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 2016年 6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荣昌区兴荣大厦),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6年 6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市荣昌区直升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五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直升镇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17楼
联 系 人:万老师 联系人:左老师
电 话:023-46230234 13883882016 电话:023—67116139 传真:023--63653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