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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马兰峪镇东西水厂经营管理权发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5-2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名称:马兰峪镇东西水厂经营管理权发包

  项目编号:JYZB-2016-04-64

  采购人名称:遵化市马兰峪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马兰峪镇马兰峪四村

  采购人联系方式:杨铁军 0315-694431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唐山市纪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唐山友谊北路清科园109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强 0315-319116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最低限价:5万元/年

  采购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马兰峪镇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概况:马兰峪镇东、西水厂属联村集中安全饮水工程,东水厂位于魏进河村,西水厂位于马兰峪三村,两水厂供水18个村,受益人口15306人。

  采购内容:马兰峪镇东西水厂经营管理权转让。

  经营权转让年限:5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转让条件:

  1、成交供应商在取得经营权后应该在当地注册成立自来水公司,建设资金由成交供应商投资,需要更换智能水表并进行管网改造。承包经营期间水费等相关费用的收费标准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2、成交供应商(受让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并承担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同时还必须保证24小时达标供水。经营期满成交供应商(受让人)将水厂及配套管网等附属设施所有资产完好无偿移交给马兰峪镇人民政府。

  3、水厂建设、支管网的铺设、日常管护及维修应符合规划和设计要求,并按要求完成年度安全饮水建设的任务。

  4、成交供应商在承包经营期间,供应的自来水水质、水压要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5、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转让第三方经营;不得在水厂现有土地上构建与供水无关的建筑(如门面房、住宅等)。

  6、必须严格执行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3〕第14号《河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及服务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切实可行的经营管理计划书,安全饮水工程实施方案;

  报名须知: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的供应商应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唐山市友谊北路清科园109楼报名。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5月25日至2016年6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周六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直接发售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14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6年6月14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唐山市友谊北路清科园109楼开标室。

  项目联系人:李强

  联系方式:0315-3191161

  传真电话:0315-3191161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0315-3191161

  抄送时间: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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