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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吉首市乾州污水处理厂二期工艺调整及一期提标改造工程设计招标

发布时间:2016-5-2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首市乾州污水处理厂二期工艺调整及一期提标改造工程设计项目已由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吉发改字[2016]62号文件核准。本项目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61.2%、自筹38.8%,招标人为吉首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首市乾州污水处理厂二期工艺调整及一期提标改造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吉首市乾州新区。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吉首市乾州新区小庄村东南端(原乾州污水处理厂内)。拟将本项目吉首市乾州污水处理厂一期污水处理由3万吨/天规模降为2.5万吨/天,同时采用“反硝化滤池+滤布滤池+ClO2接触消毒池”作为后续深度处理设施,使出水达标。二期采用MSBR工艺,建设规模3.5万吨/天,出水标准达到一级A标准。

  2.4 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方案核准后2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2)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后4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具体设计进度要求及后续服务应满足建设方要求。

  2.4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及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入湘服务登记证。

  3.2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 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具备国家公用设备(给水排水)注册工程师,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全民所有制单位、事业单位等还未办理社保的单位应提供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3.4 投标申请人须有良好的服务和协调能力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设有办事机构,从设计到项目竣工期间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必须常驻湖南省内。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被政府主管部门或业主宣布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5 不得具有被管理关系的分公司进行该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诚信保证金

  按国家八部委2号令《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本次招标投标诚信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40000元),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诚信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诚信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诚信保证金无效。

  (1)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

  (2)请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于文件下载前转入投标诚信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银行到帐为准。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6年 5 月 25 日~2016年 5月29日17:00时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点击进入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在对应项目招标公告下方的“相关附件”中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于2016年 6月 6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里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左侧的“在线质疑”专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 6月 21日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即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开标室二。

  8.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及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现场踏勘及招标答疑

  本项目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具体时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0./。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吉首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 话:0743—8224852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首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 址:吉首市市政大楼A栋

  联 系 人:许女士

  电 话:1376211808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吉首市文艺路3号金领湘域中央C栋六楼613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174368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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