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临沂市罗庄区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临沂市水利局、临沂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省级和市级资金计划的通知》(临水农(2016)35号)文下达,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罗庄区筹资资金800万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罗庄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现委托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工程PE管材、PCCP管材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临沂市罗庄区2016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位于临沂市罗庄区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管网延伸工程等。
三.标段划分情况
本次招标为 2个标段。
第一标段:PE100级管材及管件采购
第二标段: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采购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一标段投标人要求必须是具有所投标产品生产能力的企业,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产品符合国标,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近五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所生产的本投标产品必须取得市级及以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国家专业节水认证机构出具的节水认证证书。
第二标段: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所投标产品生产能力的企业,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以实收资本为准)不少于5000万人民币,产品符合国标或行业相关标准,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2.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均真实有效;
3.在以往的招投标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行为;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其他要求或说明
不统一组织勘察现场。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原件经审验后即退还,复印件一份按序采用A4纸按序统一装订并加盖公章,第一标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卫生许可批件、质量检测报告,法人授权委托书;第二标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3日8:30~12:00, 13:30~16:30,到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21层 )。
(二)、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罗庄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王科长
电 话:0539-7101116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21层
联 系 人:黄智 袭荣伟
电 话/ 传 真:0531-62325361 1836306491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济南高新支行
账 号:2052 2065 0613
电 子 信 箱:syxmzbe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