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连坂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二期工程第1标段(施工)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15]14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台岛;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为3个标段,总投资额为72424.6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1330.98万元。本次招标为第1标段,敷设污水管网约5107米,工程预算价28529678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为螺城路污水干管d1400为东西走向,起点为前锦路,终点为三环二期,管长约2100m;站前路污水干管d400为南北走向,起点为螺城路,终点为环岛路,管长约1900m;站后路污水管道d300-d500为南北走向,起点为螺城路,终点为火车南站,总长度约1060m;三环二期至进厂总管3#-4#井d1600钢筋混凝土顶管,管道位于三环二期道路上,管长约47m。招标内容:污水管道、开槽埋管、顶管、工艺管道等,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8529678元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第1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3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7.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7.3投标人不存在“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如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的”;
3.7.4投标人不存在“使用超过1个匿名报名号上传本单位投标文件的情形”;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榕建综[2010]37号、榕建招[2011]43号 。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5 月27日9时00分至2016年 6月 2日17时00分通过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www.fzztb.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百宝图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套件V1.0-电子招标文件生成器和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V4.4.0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 月 /日至 /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时 / 分至/时/ 分,下午 /时 至/ 时 /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详细地址)采用 / (记名方式、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记名方式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元,售后不退。
4.4.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在 /年 / 月 / 日前按售价预订,招标人在/ 年 /月 /日交付图纸。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拾陆万元整(¥56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 /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水环境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东街104号 ,邮编: 350001 ;
电子邮件: /
电 话: 0591-87886171 ,传真: /
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6层,邮编: 350001 ;
电子邮件: /
电话:0591-87813438 传真:0591-87800567
联系人: 许小姐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