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信息 | ||||||||||||||
招标人名称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水务和水土保持局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鄂尔多斯市明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项目编号 |
N1506021506000423001 |
招标项目名称 |
鄂尔多斯市戒毒所、监狱、秦直道旅游区饮水安全工程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鄂尔多斯市水务局 |
批文名称及文号 |
鄂尔多斯市水务局关于鄂尔多斯市戒毒所、监狱、秦直道旅游区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鄂水发【2016】186号 | |||||||||||
资金来源 |
财政·财政-市级资金;财政-旗区资金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概况 | ||||||||||||||
序
号 |
标段(包)
编号 |
标段(包)
名称 |
标段(包)
内容 |
标段(包)
分类 |
标段合同估算价(元) |
建设地点 |
工期(交货期) |
评标办法 | ||||||
1 |
N1506021506000423001001 |
施工标段 |
埋设输水管道7600m,管道为球墨铸铁管;新建加压泵站1座,安装箱式管网变频叠压供水设备1套;新建阀门井22座;其它附属设施的配套建设。 |
引水和灌溉工程 |
4152672.00 |
戒毒所位于东胜区罕台镇西2.6km,109国道北500m处;监狱位于东胜区罕台镇罕台村,罕台镇镇政府西5公里处,109国道北侧;秦直道文化旅游区位于东胜区罕台镇,东胜西15km,109国道南侧 |
30 |
合理低价法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暂叁级),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必须在本公司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见招标文件附件3) | |||||||||||||
业绩要求 |
(2013年-至今)至少承揽过一项投资额200万元(含)以上的供水项目的业绩,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 |||||||||||||
信誉要求 |
(2013年-至今)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无不良行为,没有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见招标文件附件3)。 | |||||||||||||
财务要求 |
(201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见招标文件附件3)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外境企业资格备案要求 |
/ | |||||||||||||
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
(1)技术负责人、六大员必须配备齐全(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关于六大员的要求:质检员/质量员1名、资料员1名、施工员1名、造价员/预算员1名、材料员1名、安全员1名,必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 |||||||||||||
主体信息库要求 |
投标人须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内录入相关信息方可参与网上投标。未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内录入信息的投标人须到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申请入库手续,所需资料与办理流程请登录“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专区查询。 | |||||||||||||
投标信息确认时间及方式 | ||||||||||||||
确认方式 |
网上确认。投标人需对投标信息确认之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 |||||||||||||
确认时间 |
2016年05月27日至2016年06月02日 17时30分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技术支持4008503300 | |||||||||||||
获取时间 |
2016年05月27日至2016年06月02日 17:30 | |||||||||||||
售价(元) |
800.00 |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递交方式 |
网上递交 | |||||||||||||
递交截止时间 |
2016年06月16日 0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东胜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区 | |||||||||||||
开标现场要求 |
1、(1)投标单位CA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5)税务登记证原件;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7)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8)(2013年-至今)至少承揽过一项投资额200万元(含)以上的供水项目的业绩,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9)(201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见招标文件附件3) (10)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且不得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见招标文件附件3); (11)技术负责人至少配备1员,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 (12)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员/预算员各一名。(安全员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其余人员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 (1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 (14)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15) 注:投标人递交给评标委员会审查的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对应一致。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其它要求 | ||||||||||||||
(1)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现场,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不再对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投标人要保证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的一致性。
(2)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 (3)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电子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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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章):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水务和水土保持局 |
招标代理机构(章): |
鄂尔多斯市明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 |
东胜区国宾馆西侧东园供水院内 |
地 址: |
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 东胜区 那日松南路 温馨花园2期 大业大厦8F | |||||||||||
联 系 人: |
陈永贵 |
联 系 人: |
王杰忠 | |||||||||||
电 话: |
13150888461 |
电 话: |
0477-3990110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ming.da2007@163.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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