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塔城市供水管网改扩建二期工程(设计)招标项目已经塔城地区发改委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塔地发改投资[2016]23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塔城市供水管网改扩建二期工程(设计)
项目地点:塔城市城区
项目概况:供水规模为6.6万立方米/日,主要建设内容为新(改)扩建供水管网71555米及相应配套附属建(构)筑物及设施。
招标内容:施工图设计。
总投资额:概算投资7992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国家补助、专项建设基金及自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规划设计规范及标准。
提交成果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内容并通过审查(输配水管网9840米,详见招标文件),其余按甲方要求提交成果。
3、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专业(给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给水)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承担过类似项目的设计工作,项目负责人必须直接参与设计全过程;
(2)外省企业须获得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本次招标要求资质及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备案册中备案。
4、报名应提供的文件材料:
(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外省企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
(2)人员:承担过类似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项目负责人注册公用设备(给水)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注:须提供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并携带原件现场核验。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支付任何投标补偿费用。
8、报名时间:截至 2016年6月2日(每天10:00—19:30时,北京时间)。
9、报名地点:塔城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塔城地区住建局六楼)。
1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40000元),若非招标人原因,投标人无故中途退出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招标人:塔城市自来水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文生 吴城 联系电话:0991-2670314
报名联系人:于雪燕 联系电话:0901-6227170
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