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汕尾市龟龄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工程已由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关于汕尾市龟龄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工程招投标意见的批复》(汕发改[2015]34号),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汕尾市龟龄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工程。 2.2 、建设地点:汕尾市龟龄岛岸线以上陆域及周边海域。 2.3 、建设内容:码头改建、沙滩修复、环岛道路、污水处理站、垃圾中转站、海岛监视监测站、实验中心、综合供水、微电网等工程,工程总造价约9259.98万元; 2.4 、招标范围:码头改建、沙滩修复、环岛道路、污水处理站、垃圾中转站、海岛监视监测站、实验中心、综合供水、微电网等工程; 2.5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 240 日历天; 2.7 、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8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 2.9 、本项目施工的最高上限价为 7839.83 万元(包括暂估价: 1159.00 万元、预留费: 712.71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二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3.3 、投标申请人自2010年1月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港口与航道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投资额为8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业绩; 3.4 、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须为一级建造师)。 3.5 、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6 、本项目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的要求,招标人将向汕尾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人查询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近三年内行贿犯罪记录档案,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4. 报名资料的提交 投标申请人应于 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3日 ,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尾大道北马思聪艺术中心左翼政务服务中心副楼)进行投标报名,报名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1)企业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应为拟派项目负责人);(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6)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港口与航道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须为一级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执业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单原件;(7)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岗位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单原件(主要提供施工员2名、安全员3名、质检员2名、造价员1名、资料员1名);(8)投标申请人自2010年1月以来承担过一个工程造价8000万元及以上工程施工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以及其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9)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10)投标申请人自投标申请之日算起前三年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两次及以上一般安全事故的声明书原件。 以上报名资料必须是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提供原件核对,应装订成册并装袋,资料封面和装袋外表面均应注明“汕尾市龟龄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并注明投标申请人全称(需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报名申请。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证明或替代资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人按照本公告第3、4条的规定条件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汕尾市龟龄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进行核对,核对结果符合要求的同时从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获取招标文件(不设邮购);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200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
招 标 人: 汕尾市海洋与渔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汕尾市信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汕尾市城区大马路181号 地 址: 汕尾市城区文明北路玉台山居B栋1梯 邮 编: 516600 邮 编: 516600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 系 人: 林先生 电 话: 0660-3256011 电 话: 0660-3292998 传 真: 0660-3256004 传 真: 0660-3292998 | |
发布人 | 汕尾市信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发布日期 | 2016-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