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河工业园区工业废水处理工程己由 宁开管 [2016]50 号、宁开管 [2016]51 号 文件批准,建设资金为 企业自筹、国债专项资金及银行贷款 , 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占 26% 、国债专项资金占 12% 、银行贷款占 62% , 招标人为青海甘河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名称:甘河工业园区工业废水处理工程勘察项目
2.2 建设地点: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国债专项资金及银行贷款
2.4 建设规模: 污水处理装置分为污水处理、废水处理及回用、浓盐水处理三个单元,其中:污水处理单元设计处理能力10000 m 3 /d , 废水处理及回用单元 设计处理能力 10000 m 3 /d ,浓盐水处理单元设计处理能力1000 m 3 /d。需处理园区各生产企业排放的生产污水、初期污染雨水、事故污水和循环水系统排污水、脱盐水系统排污水及其它清净下水,处理后的回用水回用到园区工业给水管网,固体废物送渣场,做到整个厂区污水“零”排放同时考虑废水处理及回用单元外排措施。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内容为甘河工业园区工业废水处理工程的勘察招标。
2.6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工程勘察规范。
2.7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20天内提交详勘报告。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具备承揽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勘察单位,均可对本招标工程项目报名。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专业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近三年具有类似勘察业绩,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青海省省外进青建筑企业备案手册》或 《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投标未中标者将不被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 至 2015 年 6 月 3 日 ,每 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在西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海湖桥北,金座地产维尼谷湟水花园西门对面)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青海省省外进青建筑企业备案手册》复印件或《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复印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 ) 为 2016 年 6 月 21 日 9 时,地点为 西宁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海湖桥北,金座地产维尼谷湟水花园西门对面)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甘河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军
联系电话:0971-7177977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宁市西关大街19号(海一大厦11楼)
邮 编:810001
电 话:0971-6108681
传 真:0971-6157379
开户银行:青海省西宁市建行城西支行
账 号:63001373637050010313
2016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