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受招标人委托, 现对来宾市兴宾区抗旱应急供水工程总承包Ⅰ、Ⅱ、Ⅲ标段招标文件(招标编号:XBQKHYJGS201601)进行答疑及补充通知如下:
1、问:1、招标文件第118页目录“二、承包人实施方案” 的下一级目录内容与第120页“二、承包人实施方案” 中的内容不一致,请问第118页目录是否有误?
答:以第120页“二、承包人实施方案” 中的内容为准。第118页的目录 “二、承包人实施方案” 按第120页内容修改。
2、问:招标文件第89页至112页所有表格中均含工作内容一项,购买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中均未给出此项内容。请问此项内容是否可以不填?
答:工作内容一项可以不填。
3、问:招标文件第29页至31页附件一:招标人提供的总承包范围内的最高限价,I、II、III标段的最高限价表中:八 技术服务费、九 其他费用、十 暂估价未给出价钱,但是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第80页至84页的“投标报价汇总表”,107页至109页的“2.6技术服务费清单”, 110页至112页的“2.7其他费用清单”均要求填写报价,请问给出的最高限价是否有漏项?
答:各标段的“八、技术服务费,九、其他费用,十、暂估价”均已包含在总最高限价里,投标人可以对上述费用进行报价,但其他单项的报价不能超过对应单项的最高限价。
4、问:补充通知(一)商务标评分标准中资信业绩中项目经理资格及业绩。其项目经理指的是设计单位的项目总负责人,还是指施工单位的施工负责人?
答:商务标评分标准中资信业绩的“项目经理资格及业绩”中项目经理指的是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
其他所载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来宾市宾润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石晓琴
电话:0772-4229166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方工
电 话:0771-2185254
传 真:0771-2185086
招标人:来宾市宾润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