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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2016年15个项目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

发布时间:2016-5-3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喀喇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喀喇沁旗水利局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赤峰市喀喇沁旗2016年15个项目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赤峰市喀喇沁旗2016年15个项目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

批准文件编号:喀财购准字(电子)[2016]00158

采购文件编号:KQGGZXJZ2016-35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元)

1

喀喇沁旗水利局赤峰市喀喇沁旗2016年15个项目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

1

工程基本概况:2016年15个项目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监理采购,主要包括施工全过程监理。

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符合行业技术标准要求。

65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时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需胶钉成册:

1、供应商须具有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企业,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备水利专业国家级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为本企业员工) 3、企业资质证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5、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6、项目总监第二代身份证 7、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证书:项目总监(水利及相关专业)、其它监理人员(水利及相关专业) 8、供应商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院或喀喇沁旗检察院预防犯罪科出具的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9、供应商提供喀喇沁旗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开具企业无拖欠人员工资证明 10、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1、同时还需要提供A4纸打印(加盖公章)的单位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网址及电子邮箱号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06月07日 至 2016年06月1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 — 11:30 时,下午 2:30 — 5:30 时。

资格审查地点: 喀喇沁旗水利局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喀喇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喀喇沁旗锦山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三楼

邮政编码: 024400

联系人: 建设工程股

联系电话: 0476-3752770

采购单位名称: 喀喇沁旗水利局

地址: 喀喇沁旗锦山镇

邮政编码: 024400

联系人: 刘会学

联系电话: 15049968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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