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盱眙县“十三五”农村饮水工程提前实施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工程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项目法人为盱眙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镇江市环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工程补充工程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盱眙县“十三五”农村饮水工程提前实施项目补充工程,计划解决盱城镇、淮河镇、管镇、旧铺镇、官滩乡、王店乡、古桑乡、仇集镇、马坝镇、铁佛镇、桂五镇、河桥镇、观音寺镇、仓库的饮水问题,主要工程内容有管网工程建设、水厂新建改造以及附属设施工程建设。
2.2本工程主要内容
(1)管网工程:本次工程建设管道总长度约35.549km,其中dn250~dn110管网建设长度约为:7.69km,dn90~dn32管网建设长度约为13.099km;入户管道长度约为:14.76km。
(2)水厂改造工程:对河桥水厂、泗州水厂、清泉水厂进行设备维修改造。
(3)水厂工程:深水井1眼,新建泵房1座共30㎡。
本次招标项目工期:90日历天。质量目标:合格。
本次施工招标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盱眙县“十三五”农村饮水工程提前实施项目补充工程的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注册证书,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投标人近5年(2011年1月1日以来)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系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三者缺一不可)。
3.4拟任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完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无在建工程时出具承诺,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若有在建工程但已临近竣工阶段,出具原发包人提供的证明)。
3.5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2015年1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对拟任项目经理超出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人员须提供2016年度意外伤害保险保单);
3.6投标人、投标单位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苏检会【2015】4号文的规定,投标人、投标单位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申请批量查询。若查询发现近3年(2013年1月1日以来)存在行贿犯罪的,资格后审不通过。
3.7投标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原件并加盖公章)。
3.8根据最新的江苏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投标人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详情见省水利厅网站最新公布http://221.226.253.14:84/homepage/CreditRatingEdit.aspx,投标人须将信用等级查询界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查询不到相应信用等级,须至江苏省水利厅新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方可查询)。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向的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携本人居民身份证及下列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于2016年6月6日至2016年6月13日(上午9:30 ~11:30,下午14:30~17:00 )(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淮安市深圳路16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2015年11月1日以来任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如超过缴纳养老保险法定年龄的人员,须提供2016年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2015年11月1日以来任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如超过缴纳养老保险法定年龄的人员,须提供2016年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
(4)信用等级证明材料(企业信用等级查询界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组织结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拟任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5)类似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三种资料缺一不可);
(6)投标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原件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投标人出具承诺,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原发包人出具证明);
4.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现场踏勘及标前会
本工程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和标前会。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盱眙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处
地址: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17楼(盱眙县水务局)
联 系 人:金殿国
联系电话:13915166760
招标代理机构:镇江市环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镇江市梦溪路40号1307室
联系人:徐翔
电话: 0511-84405336、15716108728
邮箱:hyzbdl@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