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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乡镇再生水厂建设运营项目道路及给排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6-1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工程事务中心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通州区乡镇再生水厂建设运营项目道路及给排水工程建设资金业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工程规模:对漷县镇觅子店再生水厂、台湖第二再生水厂、寨辛庄再生水厂、永乐店第二再生水厂、西集镇中心再生水厂、甘棠再生水厂及马驹桥再生水厂等7个新建水厂的三通一平项目进行道路及给排水管道施工。

2.2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3实施地点:北京市通州区。

3、招标范围及监理服务期

(1)招标范围:通州区乡镇再生水厂建设运营项目道路及给排水工程施工期及保修期监理。

(2)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之日止。

4、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必须同时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3)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经投标人正式授权任命的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应具有类似工程监理或施工经验。

5、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5.1投标报名:招标人自2016年6月1日~6月7日接受潜在投标人报名,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亲自到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北京市通州区玉桥中路119号)报名。

5.2招标文件发售:2016年6月1日~6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在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北京市通州区玉桥中路119号)发售招标文件。

5.3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提供)、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或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并有投标人正式授权任命的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供审查(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只有报名资料齐全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5.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RMB¥500.00元整),售后不退。

5.5本工程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

5.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现场踏勘

本招标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

7、开标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6年6月24日上午9点30分,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开标,迟到的投标文件无效。开标地点:北京市通州区玉桥中路119号二层会议室。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通州区水务工程事务中心

地址:通州区新华北路153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联 系 人:林艳英

联系电话(传真):010-8081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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