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循环水处理药剂采购。
二、招标人:华电国际物资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四、项目概况: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代市镇东北,总装机容量2400MW(4×300MW+2×600MW)。
五、招标范围: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300MW+2×600MW)机组2016年度生产所需循环水处理药剂,包括阻垢药剂、杀生剂和技术服务等方面,由华电国际物资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组织采购。
招标人提供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预测发电量,投标人根据招标人预测发电量报循环水处理药剂的单价和总价。
六、供货期:合同生效日期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
七、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生产、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权利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2.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不低于500万元。
3.业绩经验:具有300MW以上火电机组的供货业绩5家以上。
4.投标人应是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5.若投标人是生产商,需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法生产经营证件(须提供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代理,则必须有生产厂商本次投标唯一授权委托书和生产厂家的相应资质文件。
7.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的供货需要。
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在承接类似于本项目的相关业务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安全、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没有产生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上述情况下,按废标处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6日。
九、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4:30时,在:
广安市代市镇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1、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盖鲜章复印件;
2、投标人资质证书(包括代理商的授权委托代理证明,质量管理认证等)副本原件,留盖鲜章复印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签发的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
4、领取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留盖鲜章复印件。
5、标书售价:每套标书收取500元费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不接受个人汇款)。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提交时间:2016年6月23日9:00
2、提交地点:四川省广安市代市镇,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档案楼一楼电教室(进电厂正大门内左侧大楼)
3、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23日10:00
4、开标时间:2016年6月23日10:00
5、开标地点:四川省广安市代市镇,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档案楼一楼电教室(进电厂正大门内左侧大楼)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一、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对不满足资质要求的投标文件,不进入下一级评审。投标人应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本款规定的条件。所有证明材料均须如实填写、提供。
投标人为准备和投标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华电国际物资有限公司广安分公司
联系人: 何松涛
电话:0826-2756827
传真:0826-2756999-6827
电子邮箱:42242786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