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县城饮水安全和保障工程、莎车县县城污水治理及综合利用工程(PPP)项目已由莎发改字[2016]181号、莎发改字[2016]18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具备招标条件。 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 受莎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莎车县县城饮水安全和保障工程、莎车县县城污水治理及综合利用工程(PPP)进行资格预审,择优选定项目投资人。 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
一、工程概况:
1.1 项目名称:莎车县县城饮水安全和保障工程、莎车县县城污水治理及综合利用工程(PPP)
1.2 工程地点:莎车县
1.3 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为莎车县的县城供水及生活污水处理。要求提升莎车县现有供排水规模及工艺,使之能够有效提高人民生活环境质量。主要项目内容包括:
1.3.1日供水8万m 3的供水厂及其附属管网,其出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1.3.2日处理4万m 3的污水厂及其附属管网,其排水水质应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1.4 投资及建设规模:
1.4.1莎车县县城饮水安全和保障工程、莎车县县城污水治理及综合利用工程投资规模75517.44万元(含7000万元存量资产,存量资产价值以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价为准);
1.4.2本期供水部分供水能力为8万m 3 /日,当平均供水量连续6个月超过设计供水能力的10%时,经政府方批准,既可启动二期建设,使项目供水能力达到16万m 3 /日。
1.4.3本期排水部分污水处理能力为4万m 3 /日,当平均污水处理量连续6个月超过设计污水处理能力的10%时,经政府方批准,既可启动二期建设,使项目污水处理能力达到8万m 3 /日。
1.5 项目需求:莎车县县城饮水安全和保障工程、莎车县县城污水治理及综合利用工程,要求能够有效提高莎车县供排水规模,并改善污水排放标准。中标人需在莎车县注册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特许经营期届满,将具备良好运营能力的项目无偿移交给莎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莎车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单位。项目公司通过供水及污水处理获得收益。
1.6 质量目标:按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在原供排水公司在不裁员不降低员工薪资及福利的情况下,其供排水产出能力不低于项目需求,环境质量等各项指标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社会资本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
2.2 投标人须具有投入本项目的自有资金和中长期融资能力,未经政府方同意,不得以项目反担保,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投融资能力(投标申请人统一提供由金融机构出具银行资信证明、金融机构授信证明和会计事务所出具2014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相应的财务实力,企业的负债率不高于75%,同时满足总资产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净资产9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上市公司优先);
2.3 投标人承担过规模不低于4万m 3 /日的供水厂及不低于2万m 3 /日的污水厂的投资运营业绩(提供PPP项目合同书或BOT合同协议书或PPP合作协议书或类似合同原件);
2.4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可能影响本项目投资的重大诉讼及违法行为等。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2.5 投标人需充分参加本项目市场测试环节,并针对本项目目前设计提出改良方案,并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并提交;
2.6 本次政府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以联合体方式申请参加本次采购过程应满足下列要求:①两个申请人可以组成一个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参与资格预审;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说明各个成员计划在为完成本项目成立的项目公司中的股权,联合体协议连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并提交;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的采购,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采购;④以联合体方式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一方符合资格预审要求的即视为联合体满足要求。
申请人应按照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盖章(单位公章)签署(印鉴),以联合体方式参加资格预审的除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联合体各方需要签字盖章的情况外,其余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盖章签署即可,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不需要盖章签署。
2.7 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在签订项目合同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项目实施机构及采购代理机构。
三、报名时间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式
3.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6 月 2 日至 6 月 8 日每个工作日 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6: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 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经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报告、业绩证明材料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二套加盖单位公章到 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 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四、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6 月 24 日 16 : 30 (北京时间)
地点: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社会资本的方法
本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可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均不得进入后续采购程序。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莎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郑文博 联系电话:18699146410
代理机构:新疆申鑫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喀什分公司
地址:喀什市团结路168号辰丰楼4楼
联系 人: 胡畔 李玉琪
联系电话:15299521205 18097975678 0998-23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