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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污水厂自动监测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6-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4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广宗县污水厂自动监测设备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610000001

项目联系人:王仲

项目联系电话:0319-3688796

采购人:其他机构

采购人地址:广宗县经济开发区广玉淀粉厂内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3756017

代理机构:邢台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邢台市桥东区顺德路顺德商务大厦1号楼507、508、511、5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9-3688796

预算金额:10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6月24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02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08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大厅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关的经营范围,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若多个代理商均有同一制造商授权书最先报名的有效;3、提供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提供COD水质在线监测仪、氨氮水质在线监测仪、机械除污粗格栅、机械除污细格栅产品由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指定地点报名,否则不授予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7)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广宗县污水处理厂在线自动监测仪及其配套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编号:XTLX-201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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