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同发改政务发【2015】11号文批准,拟对大同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系统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该工程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同市污泥干化系统EPC总承包工程
二、建设单位:大同富桥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山西经纬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工程规模:按200 T/日配套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六、总 投 资:约6984万元
七、工程地点:大同富桥公司院内
八、招标内容:污泥干化系统的设计、土建施工、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培训,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工程。
九、投标资质要求: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供货商、具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或具有同等资格(包括在国内有经营权的国外公司)的满足本包资格要求的供货商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可以以其分公司的名义投标)或产品代理商。若投标人主体为代理商,其提供的干化主设备(指干化机)必须由制造厂家授权,其它配套设备可不作授权,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所采用干化主设备(指干化机)的制造商必须是生产该种设备的专业厂家,必须具有足够的生产能力和丰富的制造经验,并提供书面的证明文件以证明具备该设备的生产、销售、供货和做好售后服务的能力;
(3)、投标人具备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备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破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禁止投标;
(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作为机电设备总包商或代理的干化主设备(指干化机)制造商应具有1个及以上国内市政污泥热干化处理厂承包业绩,该业绩处理规模在100吨/日(含水率从80%干化至40%以下)及以上,单台处理能力不低于100吨/日,同时提供成功运行2年以上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的业主证明文件和合同复印件(原件开标携带备查);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三家,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各家均应满足第(1)条和第(5)条的要求;对第(2)条、第(3)、第(4)和第(6)条的要求,联合体成员方中有一家满足即可。
十、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十一、工 期:约6个月
十二、质量要求:合格
十三、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6 月3日至 2016年6月12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联合体投标的须另附联合体协议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前来山西省大同市经纬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地址:山西省大同市操场城西街71号。联系电话:0352-6032470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同时于2016年6月 3 日至 2016年 6 月 12日到山西经纬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十五、联系人:
建设单位:大同富桥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大同市南郊区西韩岭乡马辛庄村
联 系 人:白丽军
联系电话:18735221555
代理公司:山西经纬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大同市操场城西街71号
联 系 人:闫志忠
联系电话:15935289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