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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市公安消防支队给水设备采购招标

发布时间:2016-6-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淮安市公安消防支队给水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AZC2016050526

  二、项目简要说明:

  给水设备采购(含安装),详见谈判文件第一章第五部分

  三、谈判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谈判;

  3、谈判供应商必须具有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并经淮安市信用办备案的信用报告,且信用等级必须在A级及以上。

  4、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谈判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谈判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所报设备的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谈判供应商所报设备必须具有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和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5、拒绝符合下述供应商条件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在谈判活动开始前现场提交书面承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说明: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即在谈判开始前由采购中心组织谈判小组先对谈判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谈判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谈判的资格。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第五部分。

  四、谈判文件发布信息:

  谈判文件可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直接下载,如果谈判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谈判,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与谈判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517-83638029),同时请与文本制作一部电话联系确认,电话:0517-83638708。

  注:如果谈判供应商因考虑自身保密原因而未填写或未如实填写《供应商参与谈判确认函》或填写信息有误,导致采购中心因没有收到确认函或因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通知到谈判供应商有关谈判文件在公示期间相关变更或修改信息的,其责任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6年6月12日上午09:3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6月12日上午10:0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4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王志远 电话:0517-83638022

  六、谈判有关信息:

  谈判时间:2016年6月12日上午10:00

  谈判地点: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1室

  七、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1、谈判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解强 电话:0517-83638708

  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现场勘察):李斌 电话:13852387928

  3、谈判现场事项联系人:王志远 电话:0517-83638022

  4、采购人联系地址:淮安市翔宇大道

  邮编:223000 传真:0517-83654751

  采购中心联系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

  邮编:223005 传真:0517-83638029

  八、其他事项:

  1、本次项目的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谈判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谈判保证金递送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4室,保证金具体缴纳形式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一章第二部分第12条。

  2、本次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

  3、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由于各地区间对于信用评定的标准不一致,根据《关于在淮安市政府采购领域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淮信办[2015]25号)文件要求,上述第三项资质要求中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是指经淮安市信用办备案的服务机构。服务机构查询网址: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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