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南乐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债券基金及自筹资金,项目批文号【2015】147号,招标人为南乐县兴乐水务有限公司。本工程勘察、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南乐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勘察设计(二次)
1.2、工程编号:GMGG16162/勘察设计(二次)
1.3、总投资:约3000万元
1.4、建设地点:南乐县境内
1.5、建设规模:50吨/日
1.6、资金来源:中央专项债券基金及自筹资金
1.7、勘察、设计周期:20日历天
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规定
1.9、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地质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施工过程中涉及到设计方的其他服务)
1.10、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造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2.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资格,具有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指社保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11年1月1起至今)至少承担过 1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2.4、投标人近五年(2011年1月1起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2.5、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3.1、报名时间:2016年06月03日至2016年06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3.2、报名地址:濮阳市中原路路政小区;
四、报名需提供如下资料
4.1、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指社保
部门出具的);
4.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指社保部门出具的)、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11年1月1起至今)至少承担过 1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4.3、投标人近五年(2011年1月1起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4.4、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1)以上证件携带原件、留两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企业公章。
2)投标人对投标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代理机构对投标报名资料的要求只作为留存,不负责审查和认定,待评标时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3)中标人不得以委托转包等其他任何形式交由非中标人设计,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顺延第二名为中标人。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5.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行号:105502000357
注: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
注: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乐县兴乐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83933206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17739353002
南乐县兴乐水务有限公司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