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名称: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
二、招标项目名称 :2016-2018年给排水设备设施年度零星维护、维修项目
三、 招标编号: 0623-1575N3103350四、项目范围
长沙卷烟厂 给排水设备设施 2016-2018 年(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零星维护、维修、安装、改造(单项次工程小于20万元)项目。
(具体技术要求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5.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内容。
5. 2 投标人具有质量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 GC2 级以上(含 GC2 级)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
5.3 投标人 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有一个或以上合同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的给排水类年度零星维护、维修项目的业绩(以合同原件为依据) ;
5.4 投标人必须明确一名固定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并且在长沙市城区内成立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全权处理招标人该项目的所有事宜,包括突发、应急事宜 ;
5.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的前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
5.6 投标人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仍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5.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8 投 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前递交以下原件: ①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本章5.2要求的资质证书、本章5.3要求的业绩合同;③本章5.4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④ 投标人必须出具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提供的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包括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名称、基本账户名称、基本账户账号、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 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 ⑤ 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投标的,开标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以上原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本招标为公开招标。
七、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7.1 、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6月14日,每天8:0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2 、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三处(长沙市东风路123号四楼404办公室)
7.3 、要求:投标人持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或以本公司汇款(汇款底单发传真至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4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投标人欲邮购招标文件,我们将以特快专递邮寄,邮寄费国内另收80元人民币。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及相关要求
8.1 、时间:2016年7月1日9:00(北京时间)
8.2 、地址: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东临芙佳花园小区,南临富春山小区)。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8.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数量:投标人须提交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三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本。投标人以U盘形式提供电子文本。投标人须密封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密封材料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以及在开标日和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的说明。投标人对投标文件须逐页编写页码。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联系人:易伟强、张诗豪、熊慧敏 邮编:410003
电话:0731-84514664 传真:0731-84514579
邮箱: hnzb3@163.com
十、开户银行及帐号
标书款帐户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东风路支行
账号:800080833102020(必须在 “ 备注 ” 或 “ 用途 ” 中写明 “ 0623-1675N31033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