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1 、我司代理采购的2016-WS025A“污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接采购人通知,现做如下更正:
招标文件6页“投标资格要求与投标资格证明文件”第3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现更改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1)投标人供应硫酸、盐酸应具备相应的易制毒化学品购销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2)投标人应提供运输单位的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并承诺在供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进行供货,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2 、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顺延至2016年6月20日下午17:30,开标时间顺延至2016年6月2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C区开标室6(C404)。
3 、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本补充通知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本项目通知与原采购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项目通知为准。
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曾小姐
电 话:0592-5822901 传 真:0592-5822911
更正日期:2016-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