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日期: | 2016/6/6 | ||
项目名称: | 青岛娄山河污泥堆肥工程(土建部分) | ||
工程地点: | 李沧区环湾大道西侧、娄山河口 | ||
资金来源: | 其他 | 出资比例: | 自筹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施工-垃圾处理 | 工程类别: | Ⅰ类工程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16803.61万元 | 工程造价: | 8023.974556万元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300吨/日(含水率76%) |
计划文号: | 青发改投资核[2014]16号 |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地字第370200201504004号 |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 3702130650573232014stM020071 | 绿色通道编号: | / |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 370213201605319901 | ||
建设单位: | 青岛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牟晓伟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5779256 |
代建单位: | /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
招标单位: | 青岛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牟晓伟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5779256 |
招标代理单位: | 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高学斌、李宁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5063327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青岛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鲁(2015)青岛市不动产权第0046153号 | 招标代理资格: | 甲级 |
1、项目概况:项目采用"连续运行槽式翻抛机加负压供氧除臭一体化"工艺,建设处理能力300吨/日(含水率76%)的污泥堆肥设施,成品用于园林绿化、土地改良或填埋场覆盖土。项目总占地面积30000㎡,新建生物发酵综合车间1座(含物料接收混合车间、生物发酵车间、筛分车间),辅料堆放车间及成品堆放车间1座,生物除臭滤池1座,变配电间1座,共计建筑面积18327.68㎡,最大跨度30米。配套建设电气、暖通、给排水、厂区道路和绿化等工程。其中建筑工程造价约1962万元,市政公用工程造价约6062万元。在施工过程中产生129917.97立方米建筑垃圾,按青岛市有关规定处理,保证不影响市容。
2、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与取得市市政公用局(城市管理局)颁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城市管理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具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批准证》或《入围中标通知书》的除外);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
2、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具体要求如下:
1、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和具体工作分工。
2、联合体的各方组成联合体后,应满足上述"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的要求。
3、联合体的各方(包括与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在本项目参与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3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用建筑工程或单项合同额7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十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