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石家庄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初步设计已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为河北水务集团,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供电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厂以上输水管道工程自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和石津干渠 16个分水口门引水,建设 17条输水管线向 25座地表水厂供水。供水目标包括石家庄市区(含老城区、高新区、正定新区、良村开发区),赞皇五马山工业区、石家庄市装备制造基地、鹿泉绿岛火炬开发区、石家庄市西部生态新区 4个生态工业园区,鹿泉、藁城、晋州、辛集、新乐 5个县级市和高邑、元氏、赞皇、赵县、栾城、正定、无极、深泽 8个县。输水管线总长 182.7 km,设计最大引水流量 3.83m3/s,多年平均引江水量 7.82亿 m3。
2.2本次招标为:
一标段:东北水厂输水管线东北泵站;
二标段:良村水厂输水管线良村泵站;
具体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 2016年 7月开工,总工期 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含)以上;
(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 4)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简称“三体系认证” );
( 5)近五年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 6)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 5年以上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 5年以上工作经历;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省部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7)财务状况良好,满足本工程的需要;
( 8)本次招标设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在近五年期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当地检察机关申请查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4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6月 6日至 2016年 6月 13日,每日上午 9时至 11时,下午 14时至 17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如为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可只携带清晰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证书复印件中二维码标识可辨识;如为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则携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三体系认证”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 500米路北)购买招标文件。
备注: 2016年 6月 6日 9时 00分起至 2016年 6月 13日 17时 00分止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spa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 0311-66635531。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及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6月 29日上午 9时 00分,地点为河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 500米路北)。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家庄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 360-1号
联 系 人:高女士
电 话: 0311-87035133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 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 B座 12层
联 系 人:毕冬青、石雷
电 话: 0311-69052036
邮箱: rhah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