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根据《关于我省招标投标活动中贯彻落实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通知》(赣建招标[2016]6号)文件要求,赣县城南大道东延市政道路工程招标控制价及要约价已重新审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新建赣县六万吨水厂(土建、工艺安装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4631764.05元,要约价为21823460.33元,其中(含暂列金额及暂估价1054000元),要约价即为中标价,各投标人必须响应要约价参与投标,否则废标处理。
2、本工程开标时间和投标截至时间修改为:2016年6月20日上午9:30;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下午17:30前。
二、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1、原招标文件12.1.1说明事项,第4条中“(5)拟派建造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内容存在错误,现修正为“(5)拟派建造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及本人二代身份证。”
2、招标文件12.1.1说明事项中第12条“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第四批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存在错误,现修正为“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第五批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三、此补充修改通知为《新建赣县六万吨水厂(土建、工艺安装工程)》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修改通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修改通知为准。
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赣州水务集团赣县自来水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