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 ||||||||
1.1 | 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 公开招标 | ||||||||
1.2 | 项目名称: 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污水处理工程设备供货及安装采购项目 | ||||||||
1.3 | 招标编号: DLYM-2016-0527 | ||||||||
1.4 | 采购预算: 79.3000 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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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该项目 无 拦标价,拦标价在开标前 天公布。 | ||||||||
1.6 | 招标内容: 污水处理工程设备1套、处理用水池施工工程2项、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1批。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 ||||||||
1.7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 ||||||||
2.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2.1 |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核方法为 资格预审 | ||||||||
2.2 | 报名其他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安装专业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4、投标人须具有2012年至今1个本设备类似的供货及安装的应用案例(提供应用的用户证明或报告及合同)。 | ||||||||
3.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
凡有意报名的各投标单位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http://ccgp.dl.gov.cn/dlweb/)“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已注册除外)并审核通过。 | |||||||||
3.1 |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 现场购买 | ||||||||
现场购买:申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各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到 大连昱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处购买招标文件。 | |||||||||
网上购买:已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自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 |||||||||
时间:自 2016年06月07日 起至 2016年06月14日 ,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6:30 (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大连昱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 |||||||||
售价:每套 200.00 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 |||||||||
图纸押金 0.00 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
招标文件、图纸,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需加手续费(含邮费) 人民币 50.00 元,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 |||||||||
3.2 |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15000.00 元;保证金形式及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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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4.1 | 递交与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北京时间) 2016年06月28日 13:30 至 2016年06月28日 14:00 ; | |||||||||
(2)投标文件递交与接受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 第七 受理区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 |||||||||
(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16年06月28日 14:00:00 ; | |||||||||
(4)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 第六开标室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 |||||||||
(3)评标时间(北京时间): 2016年06月28日 14:15:00 | |||||||||
(4)评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 第十六评标室(原7评)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 |||||||||
4.2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 ||||||||
5.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详见招标文件。 | |||||||||
6. | 联系方式 | ||||||||
采购人: | 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总指挥部 | 采购代理机构: | 大连昱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地址: | 地址: | 大连市沙河口区富康园七区14号楼2-7-2 | |||||||
邮编: | 邮编: | 116021 | |||||||
联系人: | 王丽萍 | 联系人: | 张寒阳 | ||||||
电话: | 电话: | 39734395 | |||||||
传真: | 传真: | 39734395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45474662@qq.om | |||||||
该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自 2016年06月06日 起,至 2016年0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