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新沂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融资体制的创新,同时引进先进管理和技术、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效率,新沂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新沂市综合管廊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授权新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下称“申请人”)采购工作,采购人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现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新沂市综合管廊项目包括江苏路、轻工路、大桥路、临沭路、徐海路、马陵山路、嵩山路、新东路路段,全长28.17公里。入廊管线为电力、通讯、给水和中水、路灯电缆、智慧城市信息管线、热力、燃气和预留管线。综合管廊建设包括管廊主体部分、附属设施和设施设备。项目采取PPP模式,已进入江苏省PPP项目示范项目库。项目已建成综合管廊5.26公里,涉及轻工路路段4.27公里,徐海路路段0.99公里;在建综合管廊1.07公里(轻工路路段),预计2016年年底完工。完工路段综合管廊由城投公司投资建设,经专业评估公司评估资产总额33800万元。在建路段综合管廊由城投公司投资建设,总投资2461万元。
项目总投资估算124955万元,包括已完工(在建)综合管廊6.33公里和新建部分综合管廊21.84公里。新建综合管廊总投资88694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75390万元,包干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项目前期咨询费、勘察设计费、施工图审查、招标代理费、造价咨询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监理费、建设管理费、环境咨询费、建设期利息等相关费用)占比不超过新建部分总投资15%,为13304万元(按照15%测算)。存量综合管廊资产(5.26公里)估值为33800万元,在建综合管廊(轻工路路段1.07公里)总投资2461万元,存量和在建部分综合管廊总投资为36261万元。
序号 |
项目 |
里程(米) |
投资额(万元) |
占比 |
1 |
新建管廊投资: |
21840 |
88694 |
70.98% |
1.2 |
新建工程建安费用 |
占新建部分 85% |
75390 |
60.33% |
1.1 |
新建工程其他费用 |
占新建部分 15% |
13304 |
10.65% |
2 |
存量管廊资产 |
6330 |
36261 |
29.02% |
3 |
合计 |
28170 |
124955 |
100% |
由于综合管廊的建设要和道路同步,项目建设进度会因征拆工作完成进度做适当调整。项目建设工程分为三个子工程,每一子工程(多条路段组成)根据政府配套工作完备情况和子工程规模,分阶段出资。每个子工程建设期限控制在1年以内,建设里程在7公里左右。每一个子工程开工前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子工程 |
建设里程(公里) |
建设范围 |
A 工程 |
7.65 |
新东路(徐海路 ~ 环城南路)嵩山路(临沭路 ~ 黄沭路) |
B 工程 |
7.76 |
马陵山路(江苏路 ~ 临沭路)临沭路(新戴河 ~ 五华路)大桥路(江苏路 ~ 藏圩河) |
C 工程 |
6.43 |
江苏路(徐海路 ~ 新戴河)徐海路(通贤路 ~ 轻工路) |
2、PPP合作模式
(1)运作模式:TOT+BOT+EPC
(2)交易结构:新沂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沂城投)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按照2:8的比例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已完工(在建)综合管廊长6.33公里,新沂城投通过TOT方式,以36261万元将存量资产转让给项目公司,新沂市政府授予项目公司该部分综合管廊资产30年特许经营权;新建综合管廊长21.84公里,采用BOT+EPC运作方式,由项目公司负责设计、建设、融资和运营管理,新沂市政府授予项目公司每个子工程30年特许经营权。
本方案中,项目公司负责21.8公里综合管廊的设计、建设,和28.1公里综合管廊的运营管理。合作期结束后,项目公司无偿将项目资产(28.1公里)移交给新沂市政府。
(3)项目公司结构:项目资本金30%,外部融资70%。股权比例为政府方持股20%,投资人持股80%。
(4)付费方式:政府付费。
(5)收益分配方式:政府放弃分红权。
(6)合作期限:每一个特许经营合同合作期限30年,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总的建设期不超过5年,每个子工程的建设期为1年
本条所述事项最终以磋商文件的规定为准。
二、资格预审评审方式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采取合格制。即只要申请人满足下述资格条件的,就可以成为本项目的合格的投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环节。本项目不接受资格后审,即只有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且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才可以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三、社会资本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或联合体,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申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五年内,所有负责的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特许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
2、资质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桥梁、道路、城市隧道)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和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3、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要求:
(1)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近三年年均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
(2)银行出具的在有效期内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的可用授信额度(以授信合同或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
(3)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之日前一日,申请人的银行存款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存款证明。
4、项目业绩要求:
近5年内,申请人在中国大陆须具有设计、建设和运营(以上三种经验至少具备一种)以下一项业绩: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同一城市累计综合管廊长度不少于5公里)、城市隧道工程(单项合同中隧道工程投资额不少于10亿元)、地铁项目、城市道路桥梁项目(单项合同额项目工程投资额不少于15亿)”。
5、本项目接受以联合体形式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中各成员需同时满足社会资本条件第1条,联合体中的牵头方需要满足第3条,联合体中牵头方出资金额不得低于联合体出资的40%。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但联合体各方须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资竞争;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五、资格预审文件发布信息
预审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预审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社会资本如确定参加资格预审,请如实填写参与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25-83668500)。如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须按照本公告附件《资格预审文件》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填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打印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 4 份,同时附U盘一个)。
接收时间: 2016年6月30日14:00-14:30
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6月30日 14:30
接收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接收人:胡如兵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其他
八、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23号6楼
邮编:210029
采购中心联系人:胡如兵 联系电话:02583668521
采购人:新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江苏省新沂市市府路37号。
联系人:孟亮 联系电话:0516-81628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