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园博园片区、会展高铁商务区综合管廊初步设计及跨南水北调综合管廊建设方案项目,招标人为 郑州航空港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2.2招标范围:园博园片区、会展高铁商务区综合管廊初步勘察、初步设计;以及跨南水北调综合管廊建设方案。
2.3各标段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共划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园博园片区、会展高铁商务区综合管廊初步勘察、初步设计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仓储二街、仓储五街(含规划一路、规划十路)地下综合管廊,其中:
规划一路、规划十路为城市支路,无现状道路。规划一路与规划十路道路横断面为规划30m。共规划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讯、热力、燃气、中水等八种管线。沿线敷设市政工程管道均布置于综合管廊内部。综合管廊规划为支线型管廊,规划一路管廊全长约0.93公里,规划十路全长约1.02公里。
仓储五街城市次干路,无现状道路。规划道路红线宽50m,两侧绿线30m控制。共规划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讯、热力、燃气、中水等八种管线。各市政工程管道均布置于综合管廊内部。综合管廊规划为支线型管廊,全长约3.61公里。
仓储二街为东西向主干路,规划道路红线宽60m,两侧绿线30m控制。共规划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讯、热力、燃气、中水等八种管线。沿线敷设市政给水、电力、通讯、热力、燃气、再生水管道均布置于综合管廊内部,雨水单侧布置于综合管廊内,污水不考虑纳入管廊。综合管廊规划为支线型管廊,全长约2.79公里。
第二标段:跨南水北调综合管廊建设方案
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穿越南水北调总干渠四条道路(省道102、雁鸣路、新港十一路、航兴路)地下综合管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在相应各专业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同时具备桥梁、道路、给水、排水)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一标段投标人另须具备有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类甲级。
3.3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师,并具有市政(道路、桥梁、给排水、燃气、热力其中至少一项)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应为该设计单位正式职员,需出具单位劳动合同和社保中心出具的在本单位近一年的缴纳社保证明);
3.4企业及负责人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企业承担过综合管廊项目工程设计或市政道路、公路工程中包含综合管廊项目工程设计。2013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拟派负责人以设计负责人的身份承担过 1 项及以上综合管廊的工程设计项目(以合同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
3.5参与投标的单位须提供单位注册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6投标人可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
3.7本次招标一标段接受以设计为牵头人的设计、勘察联合体投标,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事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8日至6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在航空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港大道与郑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报名。投标人须持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公用设备师注册证书及职称证、,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社保证明,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上述所有资料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两份,复印件清晰、完整并按上述顺序装订。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以不提供原件,但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加盖公司公章查询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女士
电话:0371-56567741
代理机构: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394号
联系人:庞先生
电话/传真:0371-55001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