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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新区长东北核心区丙九路(远大大街—北湾东街)道路排水工程施工招标

发布时间:2016-6-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编号:JYZB2016-7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长东北核心区丙九路(远大大街—北湾东街)道路排水工程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文化局以长高发改字【2016】6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长春新区长东北核心区丙九路(远大大街—北湾东街)道路排水工程 。

  2.2建设规模:道路设计总长度2239.695米。雨水管线全长2009.06米,污水管线全长2128.7米。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 长春新区长东北核心区丙九路(远大大街—北湾东街)道路排水工程施工总承包

  2.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以落实。

  2.6 工程建设地点: 长春新区长东北核心区 。

  2.7 计划工期: 2016年7月10日至2016 年12月31 日 。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5 外省施工企业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6月 8 日至2016年6月 15日,每 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 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7栋12楼招投标部)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原件及复印件 二套 (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被授权人身份证;

  (6)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7)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整,售出不退。

  4.3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7月 4日 9 时30 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东北高科技中心5楼 511室。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吉星大厦22楼

  联 系 人:贾仲宇

  电 话:18166888419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399号7栋12层

  联系人:张吉庆、杨帆

  电 话:0431-81808101

  传 真: 0431-8180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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