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标单位必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
2、 投标单位需自定义投标文件,标明公司全称、联系人、电话、标的物制造厂家或品牌、到货时间等信息,商务报价以A4纸张Word或Excel形式上传电子商务招标平台,技术文件以文本形式一正三副在投标截止前一日送达吉林化纤集团审计部。
3、 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足够的质量保障能力及相应资质和足够的资金实力,并认可需方的付款方式。
4、 投标单位必须认可需方的技术需求及供货要求,投标方若不能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请在投标文件中做特殊说明,否则认为完全响应标书要求。
5、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正规渠道产品,严格杜绝贴标仿品,一经发现有以次充好行为,我司将以商业欺诈论处,冻结供货公司付款帐户并清除供应商队伍。中标方在供货过程中,如出现验收不合格或质量反馈,供方则无条件给予退换,并且将做为以后评标及供方业绩评价的重要依据,严重者将取消供应商资格。
6、 有下列情形者视为无效投标: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
* 投标文件无投标单位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印鉴(或签字)的:投标文件上的印鉴与相关资质证书(如果有的话)上的名称、名字不符及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证书、证明材料有假或伪造的
*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有空项、漏项、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 投标文件中出现两个以上投标报价的
* 投标单位串通投标抬高或压低报价的,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废标规定的
*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二、投标报价:
1、投标人所投产品均为人民币价格,报价包含运杂费、包装费、单价及总价,报价可含税、可不含税,视标的物或工程具体情况而定。
2、报价中如有特例情况请明确说明,如包装物是否回收,如无特殊说明按一般情况视为不可回收,其他情况参照此例。如遗漏说明,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3、报价采用网上报价或密封报价形式均可。报价截止日期:2016年6月15日
三、 评标办法:
我公司一般采用综合评标法。
四、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标的物的规格、型号、技术标准、工艺要求进行报价。如有新技术或建议替代型号/标准等级,也可投报其它规格型号或标准等级,但要以技术偏离的形式明确标明,否则将视为无效标书。
2、投标标的物须符合相关标准,同时满足我方使用需求。请在标书中注明对应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3、投标标的物必须是未经使用过的,全新的,每件产品须附带出厂检验合格证与质检报告。
4、技术要求相对复杂或非标标的物,须提供单独的技术文件或图纸。
5、具体技术要求/质量标准:供货要求
高效纤维过滤器技术要求附件
一、技术规范
1总体要求
1.1技术标准
高效过滤器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等应执行:
GB151-99《钢制压力容器》
JB2932-86《水处理设备制造技术条件》
JB2880-81《钢制焊接常压容器技术条件》
JB2536-80《水处理设备油漆、包装技术条件》
DL/T5068-1996《火力发电厂化学设计技术规程》。
DL543-94 《电厂用水处理设备质量验收标准》
1.2技术要求
A.简述:高效过滤器是采用束状软填料—纤维作为过滤器的滤元,利用深层过滤原理滤除悬浮物及有机物等物理性杂质,保证出水水质合格的一种过滤设备。内部设有加压室调节纤维密度装置,设备运行时,水从下至上通过滤层。
B.设备规范
容器型式 椭圆封头立式圆筒形
设备台数 5台
设备直径 2500 mm
运行流速 30-40m/h
处理水量 每台 150m3/h
工作压力 0.6 MPa
试验压力 0.9 MPa
工作温度 ≤80 °C
C.技术要求
(1) 设备和本体管道材质:碳钢
(2) 所有内部管路应采用法兰与本体连接,并考虑检修和部件更换的便利。内部部件的材质均应符合规定要求,紧固件等应同内部管件材质相当。
(4) 内部部件应固定及加固,能承受水流的冲击。
(5) 设备窥视镜的材料是透明的、耐腐蚀的,它的厚度应能承受容器的设计压力和试验时的试验压力。窥视镜的内表面应与容器的内表面平齐。窥视镜对称设置,并设有照明脚。
(6) 设备内部进水和集水装置的布水应均匀,不应有偏流现象。并有足够的强度。
(7)容器的人孔应保证检修人员的进出和更换部件的进出。人孔和人孔盖的内表面应与容器的内表面平齐。人孔应配有人孔盖、垫圈、螺栓、螺母和起吊杆等全套部件。
(8)所有容器内部装置、管件、部件等在发货前在容器内安装固定好,防止遗漏零件以及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或丢失。
(9) 所有设备内外部件除特殊需要外,不允许采用任何塑料材质,且材质应与设备防腐等级相当。
D.设备参数
高效纤维过滤设备技术参数
数 量 5 台
直 径 2500mm
设备壁厚 10 mm
本体材质 Q235-B
多孔板材质 Q235-B
多孔板厚度 20
布气装置
形式 支管母管式
材质 304
纤维固定装置
材质 304
工作温度:
最 低 0℃
最 高 80℃
设备高度
滤料装载高度(含料坠) 1500 mm
直筒高度
总 高 度
设备荷载(包括体内外管系、附件)
金属结构重量
运行荷重
运行压差
正常出力时 0.02-0.03MPa
过滤器清洗
反洗水洗强度 8-10L/m2.s
清洗水压力 0.2MPa
清洗空气压力 0.05MPa
清洗空气强度 40-60L/m2.s
水气清洗时间 25min
反洗水流量(利用来水进行反洗) Q=100t/h
反洗空气参数(间歇运行) Q=18m3/min
设备内部装置
进水配水装置
型 式 多孔管
材 质 304
布气装置
型 式 支管母管式
材 质 304
纤维滤料
长 度 1300mm
数 量 2700束
材 质 丙纶长丝
设备窥视孔
数 量 2个
规格(长/宽) 350mm×120mm
视镜材料 有机玻璃
视镜厚度 40mm
加压室装置
加压室数量: 7个
规 格: DN800
加压室材质: 耐磨耐腐蚀橡胶
加压室固定装置材质: 不锈钢
加压室固定装置形式: 法兰式
加压室装置成套并带表计及附件 。
体外管系接口规范(管径及压力等级)
进 水 管 DN200 PN1.0
出 水 管 DN200 PN1.0
反洗进水管 DN200 PN1.0
反洗排水管 DN200 PN1.0
正洗排水管 DN200 PN1.0
压缩空气入口 DN150 PN1.0
排 气 管 DN150 PN1.0
表计及附件
进、出水压力表及隔离阀,其量程符合设备运行要求。
(2)取样及附件
进、出水取样管及取样阀(不锈钢)。
取样排水槽及排水管(不锈钢)并配备相应固定支架及紧固件。
(3)设备正面铭牌
材质 耐腐蚀的金属板:不锈钢
内容包括 制造厂名称:
设备名称:高效过滤器
出厂日期编码:XX年XX月XX日
出厂检验编码:XXXXXX
主要技术参数:型号、设备直径、处理水量、运行重量等
2.供货范围
供方提供的设备包括:(不限于)
序号 |
名 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材质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高效过滤器 |
|
5 |
碳钢 |
按业主要求 |
工程所在地 |
|
2 |
|
|
|
|
|
|
|
供方向需方提供完整的设备(不包含本体设备阀门)。
2.3包装、运输
2.3.1 设备的包装应符合GB/T13384标准的规定,并采取防雨﹑防潮﹑防锈﹑防震等措施,以免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振动和碰撞引起部件的损坏。设备出厂时,零部件的包装符合JB2647的规定,分类装箱,遵循适于运输、便于安装和查找的原则。
2.3.2 设备发运前,应将水全部放掉并吹干,供方 应确保这些部件在发运前重新装好。所有开口﹑法兰﹑接头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遭受腐蚀﹑损伤及进入杂物。设备的进出口﹑管孔应用盖板封闭。
需要现场连接的螺纹孔或管座的焊接孔应采用螺纹或其它方式予以保护。遮盖物﹑紧固件不应焊在设备上。
2.3.3 包装标准及示意图
2.3.3.1 保证提供设备的包装满足现场露天存放6个月。
2.3.3.2 GB/T13384-92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2.3.3.3 包装规范
(1)本体为裸装,控制箱、仪表及阀门均采用铁箱包装。
(2)本体用金属牌标记有关包装标志,包括储运标志、唛头、包装指示、标志、货物标志等。
(3)铁箱外表四个侧面标记有关包装标志,包括储运标志、唛头、包装指示、标志、货物标志等。
3.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3.1 一般要求
3.1.1 供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 (语言为中文)。
3.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3.1.3 技术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5 天内给出配合工程设计的全部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需方确认。
3.1.4 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分为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供方 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3.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都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供方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供方 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3.1.6 需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3.1.7 供方提供的施工、调试、运行、检修等用技术资料(包括图纸)为6套。
3.1.8 供方在配合工程设计阶段应提供的技术资料为6 套
3.1.9 图纸制图比例应准确,并提供CAD电子版文件2套。
3.1.10 供方向需方提供完整、详尽的关于验收、储存、安装、调试、运行及维修等方面的技术资料,所提供的资料必须满足工艺布置设计的需要。如果需方认为供方 所提供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有权要求供方 补充。供方 提供的图纸必须清晰。
3.1.11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包括各设备和部件的检验、试验、安装、运行及维护等方面的技术数据、说明书、有关图纸以及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及其它技术资料。
3.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3.2.1 提供的资料(提供 四 套)
3.2.1.1 随设备提供各设备安装总图、基础总图及两套CAD电子版文件(能够反映实际设备的图样):
a) 外形尺寸、装配尺寸等。任一尺寸必须具有精确的定位。
b) 检修所需的空间尺寸。
c) 设备总质量。
d) 能够反映设备基本性能的参数表。
3.2.2 配合工程设计的资料与图纸
3.2.2.1 交换资料阶段应提供的参数、图纸和资料
供方应及时提供满足工程设计的下列资料和图纸(需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供方细化,需方确认)
a) 设备总图(包括外形尺寸、基础安装、接口尺寸等)
b)设备的组装图;
c)设备基础图应与设备总装配图具有一致性且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
设备与基础的连接方式;
预留孔(埋件、螺栓等)的大小、位置及要求;
传递于基础的荷载及其分布;
对基础设计的其他要求。
d)设备电气资料应包含下列内容:
各电机的基本参数;
控制要求及接线原理图;
e)电控箱及远方应提供下列图纸(包括技术数据):
外形尺寸
正面、内部布置图
电气原理图
f)检测及控制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和样本
g) 安装、维护、使用说明书
h)电源要求及对电气设计的其他要求
3.2.2.2 随工程进度提供给施工单位和运行单位的图纸
a)需方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供方 细化,需方确认
b) 控制箱外形尺寸、电气原理图及说明书
c) 控制箱正面、内部布置图
d) 电控箱原理接线图
3.2.3 由供方 向需方提供下述设计图纸及说明书
·设备规范书
·发货时提供的图纸资料
·设备材料清册(包括备品备件)
·设备的使用说明、样本及性能曲线
·设备外形及内部结构详图
·运行及维护手册
·安装说明
·设备基础图、管道安装及支吊架安装详图
3.3 交付进度
具体交付时间为卖方在接到到中标通知书后立即进行设计,在接到中标通知书5天内必须向设计院及业主单位交付技术资料。
4.设备检验及性能验收试验
4.1 概述
4.1.1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供方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供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2规定的要求。
4.1.2供方应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向需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
4.1.3需方有权在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派驻厂代表,进行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了解设备组装、检验、试验和设备包装质量情况,需方监造检验标准应使用“3 标准与规范”中所列的相应标准。供方有配合监造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4.1.4需方监造范围及具体监造检验项目见设备监造内容表。
4.1.5供方应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5日内向需方提供生产计划和检验计划。
4.1.6供方对设备制造中出现的较大质量缺陷和问题及时通知需方,不得隐瞒;需方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要求时,需方代表有权提出意见,供方 须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
4.1.7不论需方人员是否参与监造与出厂检验或者需方代表参加了监造与检验,并且签署了监造检验报告,均不能免除供方 对设备质量应负的责任。
4.1.8 由供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部件出厂时,应有制造厂签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4.2.性能验收试验
4.4.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3 标准和规范”及“4 技术规范”的要求。
4.4.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需方现场。
4.4.3 性能试验的时间:一般在168小时满出力试运行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需方同供方 协商确定。
4.4.4 性能验收试验由需方主持,供方 参加。试验大纲由需方提供,与供方 讨论后确定。
4.4.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标准和方法
遵照相应设备的有关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
4.4.6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需方为主编写,供方 参加,共同签章确认结论。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按合同中有关条款执行。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并进行确认签盖章。
5、供货周期:40天
五、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
1、交货时间:标明明确的供货周期或到货时间,随机附带设备合格证、说明书一份,包括装配图、零配件图、易损件图、标准件型号,及一式四份送货清单。
2、交货地点:吉林省吉林市九站街516-1号,吉林化纤集团物流管理中心仓库。
3、运输方式:明确运输方式,对运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如对温度的要求、是否危险品、是否超长、超重件等,须在标书中明确说明。
六、验收标准、方式及罚责:
1、标书中须明确验收标准、方式、期限。
2、到货验收:送货单位负责人与物管人员共同进行数量及外观验收,外观验收时,如发现产品有包装损坏、标识不清楚等直观质量缺陷及合格证与质检报告等手续不全,我公司有权拒绝收货。
3、过程验收:如需根据检验结果进行验收,或须经安装、测试及运行后完成验收的,我方若发现潜在质量问题或缺陷的,供方必须无条件更换/退货,或采取其它方式进行解决。若因此延误工期或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供方负有赔偿责任。
4、标书中须明确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后的惩罚标准、方式、期限等。
七、质量保证:
投标方须在标书中明确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及质量保证期的起始时间,如自到货之日起、出具验收报告之日起 个月等。
八、付款方式:
我公司标准付款方式为货到验收合格,供方开具17%增值税发票后,以银行承兑汇票或现汇的方式分批滚动付款90%,10%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付清余额。
九、投标保证金:
此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违约责任: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相关条款。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吉林市地方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二、招标文件
标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金额等
序号 |
编码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不含税总价 |
备注 |
1 |
60101471 |
高效纤维过滤器 |
Φ2500 |
台 |
8 |
|
|
|
合计总金额(不含税人民币小写): | ||||||||
合计总金额(含税人民币小写、标明税率): | ||||||||
合计总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标明税率): |
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下信息:
技术说明:
相关技术文件:
商务说明:
招标方:吉林化纤集团采购中心备件处
公司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九站街516-1号
邮 编:132115
商务联系人:于连双
联系电话:63502407
技术负责人:赵小光
联系电话:15843297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