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2016 年度海盐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已 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盐发改投〔2015〕276号文件批准 开展前期工作 ,项目招标人为海盐县天仙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解决和银行贷款,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上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勘察承包人。
2 、招标项目概况 :
2.1 工程名称:2016年度海盐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勘察
2.2 建设规模:2016年度海盐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拟建污水输送管线约17.6公里,管径为dn450~560。其中:由污水公司自建7.1公里、各镇(街道)代建单位配合新建道路同步实施10.5公里。
2.3 招标范围: 2016年度海盐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所有拟建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
2.4 资金来源:自筹及银行贷款。
2.5 工程建设地点:海盐县境内。
2.6 工期:30日历天(含)以内,具体以建设单位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7 勘察质量:勘察成果报告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及本省有关规范要求和满足设计要求。
3 、投标人资格条件(采用资格后审):
3.1 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4 嘉兴市市外勘察企业具备《嘉兴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嘉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
3.5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不良行为正在受公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代理机构于 2016年6月8日~2016年6月13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在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街道秀水路193号)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每套 1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4.2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者请在以上同一时间在 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报名并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3 报名时应向 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后退回)。
(3)市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嘉兴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进嘉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后退回)。
(4)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情况表(如无不良行为记录填“无”,如有请如实填写)。
注:一张介绍信最多只能介绍二人,介绍信必须清楚写明所有被介绍人的姓名;申办投标报名登记的人员必须与介绍信上的被介绍人相符;同一报名人员不得申办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单位的报名手续。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000 元整 (购买招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递交) 。
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6月20日14时00分 (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海盐县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武原街道海兴西路16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
8 、有关本项目投标、开标、评标的具体事项,请仔细审阅招标文件,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海盐县天仙河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宋伟 联系电话:0573-86115903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秀水路193号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王林佳 联系电话: 0573-86120371 传真: 0573-86120311
2016 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