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文件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太湖水污染治理专项资金 (第十期) 科研课题
项目编号:JSZC-G2016-198
二、招标项目及简要说明
为促进太湖流域水环境持续改善,扎实推进科学治太工作,经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与蓝藻治理专家委员会研究建议、省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安排我省太湖水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第十期)用于重点支持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每个分包的采购预算在项目需求中已经列出,投标报价超过超过预算的投标人属于无效投标人。
包一 区域(社区)污染型河流可持续水质改善技术研究与长效运管综合示范(综合类)
包二 乡镇复合污染型河浜水质改善技术集成研究与综合示范(综合类)
包三 化工废水氮磷提标及回用技术研究与示范(技术示范类)
包四 印染废水氮磷提标及回用技术研究与示范(技术示范类)
包五 生活污水氮磷提标研究与示范(技术示范类)
包六 太湖水源地及西部湖区藻毒素调查研究(管理类)
包七 五里湖及太湖典型湖区藻密度异常成因解析和对策研究(管理类)
包八 江苏太湖水污染防治投融资机制研究(管理类)
包九 太湖典型区域农业面源污染所占比例实证研究(管理类)
包十 太湖流域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调查评估研究(管理类)
包十一 太湖流域上游主要河流有毒有机污染物调查研究(管理类)
备注: 1、投标人在同类型项目分包中(综合类、技术示范类、管理类)只能选择一个分包进行投标,不同类型项目分包可同时投标。
2 、课题研究进度要求:自课题合同书签订之日起,原则上在两年内完成(投标人必须提供承诺书)。
3 、此次投标前已承担且未完成江苏省太湖水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参加同类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4 、对综合类与技术示范类分包,投标人作为课题研究和示范工程的最终责任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课题所属示范工程顺利完成,并确保示范工程正常运行时间不少于 3 个月,提供运行期间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报告。若示范工程不是由投标人或所任职单位直接实施完成,则必须与直接实施示范工程的单位或组织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 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合作协议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
三、投标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 、投标人是在国内依法注册登记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或社会团体的在职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认可的高级职称资格(提供高级职称证明材料);
4 、如在职人员参加投标必须获得任职单位对其参与本项目的支持,能够取得课题研究相匹配的科研设施仪器、人员队伍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并取得相应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和报名表,并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 17:30 前按要求传真回复(一份报至省政府采购中心,传真电话: 025-83668500 或发送电子邮件: 136410383@ qq.com ;一份报至采购人,传真电话 025-83395226 或发送电子邮件: taihuketi@163.com ,确认函和报名表格式见附件)(上午 10:00-11:30 ,下午 16 : 00-17:30 ,不包含节假日)。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传真报名的投标人或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均属于无效投标人。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 江苏政府采购网 ” 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招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时间信息
综合类分包:包一、包二,技术示范类分包:包三、包四、包五
招标文件接收时间:2016年6月30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唐文
开标时间:2016年6月3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管理示范类分包:包六、包七、包八、包九、包十、包十一
招标文件接收时间:2016年7月1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投标文件接收人:唐文
开标时间:2016年7月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请各投标人于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现场,过时拒收。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 65 号西苑宾馆附楼 407 室
联系人:王 春(综合类、管理类) 联系电话:025-83395226,
李大伟(技术示范类) 联系电话:025-83395229,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南京市
采购中心联系人:唐 文 联系电话:025-83668519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壹份 副本份数:综合类陆份,技术示范类管理类肆份
八、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综合类分包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其余类别分包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户 名: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
账 号:07797251081455910001
投标保证金应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同城)或银行汇票(异地)。采购中心不接受转帐、现金、转帐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无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