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 标 人:湖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浙江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生活饮用水处理用聚合氯化铝-水剂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数量:2500吨
六、合同期限:两年
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6月12日
报名 时 间:2016年6月12日至2016年6月16日下午17:30止,
每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报名地点:湖州市杭长桥中路118号---湖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二楼208室
联系电话:0572-2212319 邮编:313000
联系 人:费先生
十、报名要求:
1、企业介绍信、企业概况、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报名资料均为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报名企业认为需要提交的资料复印件。(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报名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五年及以上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800万元及以上。
(2)参加该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取得本地检察部门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投标产品需提供省级以上卫生系统出具的涉水产品批件(有效期内),2015年以后的,有资质认定的第三方实验室检验的产品质量报告(产品须符合GB15892-2009要求)。
(4)投标人近五年内,投标产品未发生被省市级以上相关部门不良通报的情况。
(5)投标人须提供10万吨/年规模净水厂使用的证明(如合同、评价等)。
(6)投标生产制造商必须具有本次招标采购药剂生产资质、年生产此次招标
采购药剂能力在1.5万吨以上,且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间,销售此次招标采购药剂累计供货业绩大于1万吨。投标人必须提供2015年1月至2015年12月时间段内,生产用原材料工业合成盐酸必须由生产厂家的进货发票,相对应的销售业绩发票及合同(每年不少于5000吨合成盐酸进货发票),提供采购工业盐酸公安部门审批备案表。
(7)报名时需提供盐酸生产厂家(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的盐酸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2016年6月份之前的其中一个月工业合成盐酸的进货发票(500吨以上)
5、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