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RZB-2016-3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兴凯湖农场2016年度人畜饮水项目。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农垦牡丹江管理局水务局以牡垦水文〔2016〕1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兴凯湖农场,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中瑞伟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兴凯湖农场2016年度人畜饮水项目
2.2建设地点:兴凯湖农场南岗第二管理区
2.3主要建设内容:扩建自来水厂房,购置安装水处理设备;维修改造原有自来水厂房;新打机电井,铺设供水管道,配套检查井;新建铁艺围栏,地面硬化,配套采暖电气绿化等。
2.4总投资额:180.50万元
2.5计划工期:2016年7月10日至2016年12月30日 共计:173 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2个标段
标段一:兴凯湖农场2016年度人畜饮水项目监理标段
标段二:兴凯湖农场2016年度人畜饮水项目施工标段
2.7招标范围:标段一: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标段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8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合格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要求:
一标段: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具有类似施工监理工作经验。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二标段: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等级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执业资格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6月13日至 2016年6月17日,每日上午9 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在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1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材料
一标段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需含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二标段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业绩证明材料(2013年-2015年至少1个类似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需同时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如有违规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企业近6个月为其授权委托人交纳的社会养老金明细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4.4本项目不邮寄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黑龙江农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98-2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第二标段踏勘现场时间:2016年6月18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14点至16点,地点:黑龙江省兴凯湖农场;须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携带公司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证书原件及以上资料复印件盖公章一份。招标人将现场对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并开取“踏勘现场证明”;投标人开标时不提供“踏勘现场证明”原件,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标处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兴凯湖农场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74675202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中瑞伟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潘工
电 话:0451-58874267
邮 箱:zr5887426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