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尖扎县马克唐镇回民村给排水项目已由尖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尖发改字【 2016】 7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尖扎县马克唐镇人民政府,现委托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黄南州尖扎县
(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计划工期 |
63230120160328004-01 |
标段一 |
给排水 |
开始日期 :2016年 07月 10日 结束日期 :2016年 10月 30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 ](含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 ](含 )以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 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其他要求: 1、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
2、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
3、省外企业投标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06月 13日至 2016年 06月 1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30到 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14:30到 18:00,在青海省西宁市昆仑东路 148号经发大厦 12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备注: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 2016年 6月 13至 2016年 6月 17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30到 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 14:30到 18:00,持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证明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后胶装成册,留存备案,不予退还),到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公司青海分公司(西宁市昆仑东路 148号经发大厦 12楼)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07月 5日 09时 30分,地点为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县康乐北路延伸段政府 3号楼 14楼开标大厅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尖扎县马克唐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昆仑东路 148号发大厦 12楼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 0971-8806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