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20160613G0166
(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吉县永安新区新建廉租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永吉大街南延长段道路排水改造工程)已由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市发改审批发【2013】5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内容及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工程内容:道路及排水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施工及监理。
2.2建设地点:永吉县口前镇。
2.3计划工期:2016年7月12日-2016年10月31日,共计111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2监理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监理业绩。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无正在监理的施工项目。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投标人在投标前须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本项目施工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贰级建造师及以上人员,其他人员不得作为公司的授权投标代理人进行投标。开标会议入场时由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投标代理人证件,不能出示有效证件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7日16时止。
4.2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即日起至2016年6月17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3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含图纸500元),售后不退。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5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8楼805 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施工16万元,监理0.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吉林省中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0720 6220 1101 5200 0000 52 。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永吉县口前镇
联系人:刘海军
电话:1394321449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解放大路119-15号
联 系 人:何玲
联系电话:0432-64656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