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象山县丹城第四小学排水改造工程 ,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2016]14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全额拨款,招标人为象山县丹城第四小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象山县丹城第四小学排水改造工程
工程地址:象山县丹城第四小学内
工程投资:约20万元
资金来源:县财政全额拨款
工期要求:4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排水改造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入围2015-2016年度的象山县教育系统政府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入围名录B类单位,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
3.2 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企业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
4.招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4日至2016年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报名资料,在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华翔大厦9号楼2楼)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项目经理的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备注:①.以上1~5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
②.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6月14日至2016年6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华翔大厦9号楼2楼)购买。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肆仟元整 ;开标时现场出示,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5〕4号文件执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丹城第四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山路1号 地 址: 华翔大厦附9#二楼
联 系 人: 郑老师 联 系 人: 胡懿璐
电 话: 13567879857 电 话: 0574-65778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