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峰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已由双发改投[2014]22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双峰县蓝天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双峰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双峰县所辖乡镇
2.3设计内容:双峰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工程项目设计包含本县所辖乡镇的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程(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农村环保知识宣传普及和能力建设等方面的设计及工程预算。
2.4招标类型:设计招标(含工程预算);
2.5招标范围:工程测量、勘探、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和后续服务及项目验收相关服务。要求按现行规范标准执行。
2.6设计周期:设计合同签订后45 日内完成所有设计。
2.7项目总投资约2.4亿元,本次招标4400万元
2.8设计费用:上限价6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欺诈行为、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设计质量事故等情况。
3.2、投标单位须具备工程咨询乙级资质和环境工程(须包含水污染防治工程类别)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咨询乙级资质和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3、参与本次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或者给排水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组织现场勘查。现场勘查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次招标方案不实行成本补偿。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年 6月14日至2016年6月20日17:00时止,自行在双峰县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sfzbtb.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6.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 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采用在双峰县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sfzbtb.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元整,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下午17:00点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条规定。
8、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6年7月5日09时00分,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双峰县发改委、双峰县环境保护局等部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双峰县蓝天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双峰县行政中心一楼
联系人: 周先生 1331738272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总公司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25栋201#
双峰县项目部地址:双峰县永丰镇思云路地税局联邦集团2楼(新县政府后面)
联系人:王先生、罗先生 电话: 0738-682059
5、0731-85135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