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编号: |
44030020151660004001 |
标段名称: |
深圳罗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外加介质高效沉淀池设备供应招标项目(二次) |
受理报名开始时间: |
2016-06-13 14:00 |
受理报名结束时间: |
2016-06-16 18:00 |
工程地址: |
深圳罗芳污水处理厂 |
招标部分估价: |
800 万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是否二次竞价: |
否 |
本次招标内容: |
外加介质高效沉淀池将作为一个工艺系统成套供货,外加介质高效沉淀池系统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外加介质高效沉淀一体化装置及配套加药系统的设计和计算书; 外加介质高效沉淀一体化装置、进水提升泵、污泥提升系统及配套加药系统的机械设备及配套阀门的采购、运输、安装指导、调试指导;外加介质高效沉淀一体化装置及配套加药系统的低压电气自控仪表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指导、调试指导;操作人员培训、运行维护手册的提供;外加介质高效沉淀一体化装置内所有配套管道、管件、阀门。 |
投标报名地点: |
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 |
无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无 |
业绩要求: |
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非资格要求,且不评审):201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外加介质高效沉淀池设备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括①供货合同;②加盖用户公章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工程规模、安装地点、工程安装实地照片和用户联系电话等,以上均提供扫描件) |
其他: |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备本项目设备供货及集成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营业执照扫描件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非资格要求,且不评审):201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外加介质高效沉淀池设备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括①供货合同;②加盖用户公章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工程规模、安装地点、工程安装实地照片和用户联系电话等,以上均提供扫描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