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亿达漳招[2016]01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桥镇溪南村美丽乡村村头池塘污水环境整治工程已由诏安县深桥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诏安县深桥镇溪南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及上级补助,招标人为诏安县深桥镇溪南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诏安县深桥镇溪南村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80万元,池塘污水环境整治:塘一周长147㎡,面积1401.93㎡;塘二周长84㎡,面积449.73㎡;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深桥镇溪南村美丽乡村村头池塘污水环境整治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答疑纪要、工程预算书及编制说明等材料为准);
2.4. 本次招标工程的工程预算审核价为1276647元,K值=10%,发包价1153819.94元(计算方式附后);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若为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以及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其他资格要求: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实行了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时间:2016 年 6 月 15 日 至2016年 6 月 20 日上午 8:00 -12:00时,下午14:00-17:30时(节假日除外)
4.2. 地址:漳州市诏安县康华路南100号
4.3. 联系人: 小沈 ,电话: 13850570548。
4.4. 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邮费自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 10 %)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6年 6 月 28 日 上午10:00 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方式在开标现场当场提交(用信封密封好,并盖上投标单位公章)
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签订完施工合同后7天内退还。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定于北京时间2016年 6 月 28 日 上午 10:00 时;
7.2.提交地点:诏安县深桥镇人民政府5楼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深桥镇溪南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深桥镇溪南村内
电话:15959627789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华星花园3幢101室
电话:13850514144,传真:0596-8626000
联系人: 小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