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河县北环路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已由新河县发展改革局以新发改【2016】4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河县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新河县北环路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新河县北环路
2.3建设规模:该项目共计埋设污水管网2011米,其中埋设∮1200钢筋砼管13.5米,∮600污水主管451米,∮800钢筋砼管及dn800污水主管975米,∮1000钢筋砼管及dn1000污水主管585米;安装∮1250圆形检查井8个,矩形检查井37个,三通检查井6个;涉及挖方27600立方米,填方28527立方米;建设一体化泵站1座。
2.4工 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审定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项目总投资:2709440.0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6年6月14日--2016年6月20日。
4.3如果有本项目有补充通知或答疑,将在公告发布的媒体发布(不发布书面通知),投标单位请及时关注网站,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2日9 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河县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新河县城
联 系 人:赵伟鹏
电 话:0319-475599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175号
联 系 人:冀叶娜
电 话:0319-3223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