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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市石河子东路(东外环路—头屯河桥)给、排水管线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2016-6-15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招标条件

  昌吉市石河子东路(东外环路—头屯河桥)给、排水管线工程 已经由( 昌市发改投资【2016】522号 )备案。招标人为 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昌吉市石河子东路(东外环路—头屯河桥)给、排水管线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 420.00 万元,评标办法为 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 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若报名家数小于15家,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昌吉市

  2.工程规模: 给水管线长628.11米,管径DN400;排水管线长665.2米,管径DN600

  3.本公告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 计划工期
GCJS201606125001149391 昌吉市石河子东路(东外环路—头屯河桥)给、排水管线工程 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城市水处理工程; 2016/07/30至2016/09/28,总工期60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需要项目负责人

  四、投标报名1

  1.报名时间: 2016/6/15 10:00:00 至 2016/6/19 20:00:00 。

  2.现场报名地点: 网上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至 。

  2.领取方式: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六、其他说明

  1、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单位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5日10:00时-2016年6月19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施工保证金编号:CJ20160620 投标保证金8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报名开始至报名结束2016年6月15日10:00时-2016年6月20日23:59),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户名: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账号:107648048696开户行行号:104885001092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当投标申请人不满十五家实行资格后审,当投标申请人在十五家及十五家以上的实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若报名家数不满15家,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的五日内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费1000元/份。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德衡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永峰联 系 人:孙艳、邓丽薇

  电 话:0994-2523570电 话:0994-236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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