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渤海新区港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项目编号:BH201606018)已经由沧州渤海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运作,本项目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已经渤海新区财政局批复,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已经沧州渤海新区管理委员会渤新管字【2016】94号文件批复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沧州渤海新区城市规划建设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委托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沧州市渤海新区港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沧州市渤海新区港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二、项目授权主体
沧州渤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三、项目实施机构
沧州渤海新区城市规划建设局
四、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范围:沧州市渤海新区港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2、项目概况:
2.1项目位置
沧州市渤海新区港城区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东至港口纬四路,北至中疏港公路,西至沿海高速,南至萱蕙河,总面积97.5km2。
2.2项目规模
沧州市渤海新区港城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工程总投资为50000万元。升级改造后的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污水量为10万吨,设计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一级A标准。
2.3、项目采购模式:
招标人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沧州市渤海新区港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投资者。中标社会资本与管委会指定主体在沧州市渤海新区组建项目公司,签署公司章程,由社会资本注入总投资20%作为资本金,由社会资本方购买沧州市渤海新区港城区污水处理厂存量资产的经营权, 特许期内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并负责运营、维护和更新污水处理厂;中标社会资本支付原污水厂及周边区域排水管网使用费(每年按人民币200万元计算,计入投标报价),须负责管网运营和日常维护。
特许期满后,项目公司应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有关规定将沧州市渤海新区港城区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设施全部完好的无偿移交给沧州渤海新区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机构。
2.4、本项目合作经营期约为30年,其中建设期1.5年(2016年7月开工至2017年12月竣工),运营期约28年。
2.5、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已通过本项目PPP资格预审,取得本次投标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的单位。
六、本项目不允许未参加PPP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
中标人必须在接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否则招标方有权利选择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若第二名无法与招标方签订合同,招标方有权利选择与第三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项目公司必须在中标人接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一个月内组建完毕。
七、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八、报名响应方法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
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合格投标单位应在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bhxqzwzx.cangzhou.gov.cn/ggzyjy/index.shtml)右下角,点击“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会员登录入口”进入交易平台报名。
特别提醒注意,因该项目是政府采购项目,企业在选择“企业类型”时一定要选择“供应商”,否则无法参加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办理入库审核及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6月22日止(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30 (北京时间)
3、入库会员单位信息的变更
(1)入库会员单位在企业的相关证件(如企业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等)发生变更等特殊情况时,必须开标前更新并到交易中心审核确认,否则一律视为报名无效,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将被拒收。
(2)入库会员单位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必须在企业名称更新并到交易中心审核确认后,再报名参加投标或资格预审,否则报名无效。
九、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1、网上支付工本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下载时间:2016年6月15日9:00时至2016年6月22日17:30时,逾期概不发售,逾期未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2、本项目招标文件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投标人报名时,须下载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文件(包括补遗文件)或未全部下载的,一律视为招标文件未下载并存在围标、串标嫌疑,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十、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
2016年7月7日08:30时间至09: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2016年7月7日09:30(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河北省沧州渤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十二、招标文件澄清、补遗、答疑
本项目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遗、答疑等文件,投标人要随时登陆会员账号查看。如遇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反映,否则后果自负。
十三、保证金缴纳帐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渤海新区支行
户名:沧州渤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01159957360
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户转出(公对公转账必须在工作日转账),转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转错账号、金额的,一律视为保证金未交纳,投标文件拒收。
2、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具体时间见招标文件,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拒收。
十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沧州渤海新区城市规划建设局
联 系 人:孟海宁
联系方式:0317-7558073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一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28
邮 编:100048
联 系 人:鲁轩铭、田京京
电 话:010-88019358-830 传 真:010-88357518
邮 箱:gxzblxm@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