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西宁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宁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
2.1 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应以包为单位投标,不可拆分投标。
2.2 招标设备名称及数量: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1台
2.3 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
2.5 交货地点:西宁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具有类似经营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3 你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登录 http://www.qhbidding.com (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网址)进行投标人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于2016年06月16日至2016年06月20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办公室(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26号)持以下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4小时内寄送(由于投递过程造成的文件丢失和延误,概不负责)。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07月07日10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26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宁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于志刚
电 话:13709736123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经四路26号
邮 编:810016
联 系 人:程生英、孙晶
电 话:0971-6302727、6334223
传 真:0971-6304544
电子邮件: b0737_2@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电力支行
账 号:6300 1883 6370 5000 7452
青海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