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3GC2016Z04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丰乡集镇污水处理工程已由黄山市黄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黄发改审【2013】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山市黄山区永丰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黄山市黄山区永丰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黄山区永丰乡
2.2建设规模: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管理房、污水处理战室外道路、围墙等;
2.3招标控制价:5242667.68元
2.4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本项目是否经过标前审计■是?□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资本金满足项目招标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须提供当地或招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从出具之日起近三年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有效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4.采取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交易中心门户网上办理用户登记后(联系方式:0559-8512180,0559-2351030),网上在线支付400元招标文件工本费(含系统维护费)后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参加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7月06日09时00分,地点为本项目交易平台所在地第一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黄山市黄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电话:0559-8512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