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市新柳北水厂(净水厂)工程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州市新柳北水厂工程已由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柳发改规划(2016)243号批准建投,项目业主为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东柳北区维义村西侧,罗子洲北岸
2.2 建设规模:
建设新柳北水厂1座,近期规模20万吨/天,远期规模60万吨/天;取水泵站1座,土建规模60万吨/天,近期设备规模20万吨/天;取水头部1座,规模60万吨/天;输水管道2*DN1200,长460m;配水管道DN1200,长11000m,及相关的配套工程.建安工程费34630万元(工程及设备费)
2.3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含远期60万吨/天的总平布置)、近期规模20万吨/天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期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招标项目设计及其服务的投标人。
3.2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人员配置应满足该项目的基本要求,或具备综合设计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3本工程不接受以分院名义参加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境外从事建筑、工程服务的设计企业,应在其所在国或者所在地区注册登记,同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所作出的市场准入承诺以及有关设计市场准入的管理规定。
4、投标人补偿
招标人对达到方案设计深度的未中标投标单位的方案补偿金额为:招标人按有关规定给予未中标人补偿费,综合得分排名第二位的补偿人民币叁万元整,综合得分排名第三位的补偿人民币贰万元整,其余名次一律不给予补偿。补偿费在中标方案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投标人接受招标人未中标补偿后,招标人有权使用其设计方案。除此以外,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对于在评标过程中,由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其投标无效的,招标人有权不给予其未中标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
5.1投标申请人可于 2016年 6 月16 日至2016年 6 月 22 日下午16时前到在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十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执业注册资格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以及上述证书、证件、证明的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以上资料方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5.2 开标时间:2016年 7 月 19 日上午9:00 时
5.3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4 不办理邮购招标文件事宜。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7 月 19 日8时30分至2016年 7 月 19 日9时00分止,地点为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八楼开标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柳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 限责任公司
地址:柳州市柳东路220号柳州工业博 地址:柳州市三中路140号附楼二单元
物馆3号楼 三楼311室
联系人:秦芳灵 联系人:钟颖枝
电话:0772-2865908 电话:0772-8853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