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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泗安镇长丰村安置点污水工程招标

发布时间:2016-6-17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长兴县泗安镇长丰村安置点污水工程经长兴县泗安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长兴县泗安镇长丰村安置点污水工程,主要包括污水管铺设、检查井、化粪池、多余垃圾清除并外运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电子版)。本次招标工程的概算造价37万元,计划工期45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不少于1人)。

  2、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报名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须按顺序装订):

  (1)企业介绍信(原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邮箱);

  (2)授权委托人为本公司正式员工,需提供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B类证书;

  (4)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报名时间和地点:投标单位请于2016年6月17日-2016年6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1 时00分,下午13:30 时至16:00时 (北京时间)到长兴县泗安镇市民服务中心(长兴县老318国道与绿荫大道交叉口长兴县泗安镇原开发区办公室楼一楼)购买招标文件,过期恕不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6 年6月24日下午15:00时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四、/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泗安镇长丰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组织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泗安镇长丰村 地址:长兴县县前东街东方绿洲1幢601室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人: 李工、朱工

  电 话:13857250122 电 话: 0572-6025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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