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赵光农场住宅小区更换水表和供水中心更换锰砂、活性炭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赵光农场,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赵光农场住宅小区更换水表和供水中心更换锰砂、活性炭采购及安装项目
2.2 招标内容:一包:水表1021块;二包:锰砂160吨,活性炭30吨。
2.3 交货期:见招标文件
2.4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赵光农场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一包经销商需拿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及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厂家注册资金需5000万元以上)
3.2二包产品生产厂家必须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中国卫生监督章)
3.3符合《招标投标法》第26条的规定,能够满足本项目具体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7、报名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7日至2016年6月2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14时至15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在嵩山路19号6楼608室)报名,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
7.2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报名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体现被授权人名字)、营业执照(独立法人或授权代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相关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经销商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厂家投标无需提供此项内容)、一包经销商需拿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及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厂家注册资金需5000万元以上)、二包产品生产厂家必须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中国卫生监督章)等,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7.3开标时间:2016年7月8日14:30时。
8、/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赵光农场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嵩山路19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451-51933883
日期: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