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市东湖大道与长胜路口、案山路与三港路口防洪薄弱区改造工程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2016]85号、平发改投[2016]72号批准项目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湖市南市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平湖市南市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预制泵站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为2座一体化预制泵站,其中1#预制泵站位于平湖市案山路与三港路口,2#预制泵站位于平湖市东湖大道与长胜路路口,1#泵站日处理能力62400吨/d,2#泵站日处理能力86400吨/d。招标范围:2座一体化预制泵站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
2.2 本次招标工程的概算造价为788.64 万元,单项合同估算价为315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格(资质):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体化泵站制造商或代理商。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其注册资金须达到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外币,外币以开标当日中国银行的挂牌汇率折算),且必须出具一体化泵站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指定授权书。
水泵投标品牌要求:格兰富、威乐、飞力、舒朋士或同档次及以上品牌。
预制泵站筒体及水泵须为同一品牌制造商生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 。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6年 6月1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招标人。提交邮箱:513279454@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6年6月 22日。招标人将于2016年6月27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4.4 招标文件工本费 800 元、席位费200元在开标现场交纳,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7月12日14 时30分,地点为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0室(平湖市新华南路与池海路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特别说明
7.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贰万元人民币,采用网银转帐方式。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投标人请参照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报名及交退保证金流程介绍和客户端操作说明》尽快办理。由于网银转账具有时差性,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16:00点前完成支付。
7.2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将在公示期内向平湖市检察院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情况,如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查询范围:自2013年7月13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7.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湖市南市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 平湖市长胜路 地 址:平湖市东湖大道633号汇银大厦11楼
邮 编: 314200 邮 编: 314200
联 系 人: 顾先生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573-85105682 电 话: 0573-85272555
传 真: 传 真: 0573-8527255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513279454@qq.com
2016 年 6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