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安市中医院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大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社字【2015】215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及招标人均为大安市中医院,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安市中医院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2.2项目编号:JLTXY-[2016]-0612
2.3建设内容:污水处理设备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 期:2016年7月20日至2016年9月20日;
2.5工程建设地点为大安市中医院。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具有厂家授权的经销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 6 月 20 日至 2016 年 6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3 时至 16 时 (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条件:投标人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 7月11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长春市华苑宾馆3楼3009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每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安市中医院
联 系 人:毕晓明 电 话:0436-522386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431-81331333 13174435720